今天早上載兒子上學的途中聽到一則選舉廣告,是希望選民在11月時對同性婚姻投反對票,我個人對這個議題並沒有深入的研究,不過這個廣告用了一個理由讓我覺得很不合理,它說,為了讓州政府知道並且多花時間在民眾現在所關切的議題像是失業跟救經濟上,請站出來投反對票。
我覺得這是把兩件不同的事情拉在一起,誤導大眾的廣告,就好像說:"你晚上肚子會餓嗎?會,那你一定要吃漢堡才會飽" 一樣的邏輯,如果你覺得有更重要的議題政府應當先處理,那是不是應該投棄權票,然後在選後檢討時用投票率低來反應這個事實,投反對票是表示你關心這個議題而且你選擇反對,不是嗎?
雖然民主制度不是完美的,有些時候甚至容易被有心人所操弄,但在找到更好的替代方案之前,我們只能小心檢視自己所看所聽,來盡力做個負責任的好選民了。
2009年10月14日 星期三
不合邏輯的選舉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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